文章核心观点 - 监管机构与互联网平台正协同开展针对互联网财经“大V”违法违规行为的全链条整治行动 监管逻辑正从单一事后处罚向事前防范、事中监控、事后追责的全链条治理深度转变 旨在保护投资者、维护市场稳定并净化信息环境 [2][12] - 违规“大V”通过“流量积累—信任构建—违规变现”的模式获利 其行为呈现四大特征 包括操纵市场、非法咨询、团伙操控及编造虚假信息 最终通过多种方式收割普通投资者 [5][7][8] - 监管在执法实践中打破形式壁垒 强调对“暗示性荐股”的认定 并推动平台落实主体责任 加强审核与管理 标志着资本市场内容生态治理进入新阶段 [13][14] 违规“大V”的行为特征 - 过度炒作与操纵市场型:以“游资战法”“带队”“晒盘”等方式诱导跟风交易 甚至涉嫌“抢帽子交易”等操纵行为 例如金永荣在荐股后控制账户组进行反向卖出交易 [5] - 非法证券投资咨询与违规导流型:无资质人员通过煽动性话语 以“付费加群”“内部消息”等名目诱导用户至第三方平台 进行荐股、分成或虚拟盘诈骗等活动 [7] - 团伙化违规操控型:通过团伙作案 操控“矩阵”账号和“马甲”账号密集联动 制造虚假热度和误导性信息 形成“流量闭环” 例如“疯狂梭哈哥”关联多个马甲号营造氛围诱导散户 [7] - 编造传播虚假不实信息型:利用AI技术或“小作文”形式造谣传谣 歪曲解读政策或编造上市公司利好/利空消息 误导投资者决策并加剧市场波动 [7] “大V”的商业模式与获利链条 - 流量积累阶段:擅长跨平台矩阵运营以吸引粉丝 例如金永荣在雪球、淘股吧、微信公众号、小红书等多平台发文 其“金浤”账号粉丝超10万人 2024年9月至2025年4月单篇帖文平均阅读量超130万次 单篇荐股文最高阅读量达808万次 [8] - 信任构建阶段:常借用三种手段 一是编造金融机构身份伪造背书 二是用“内幕消息”“必涨信号”等制造确定性预期 三是设置“免责陷阱” 在内容末尾标注“不构成投资建议”实则通过话术暗示操作方向 [8] - 违规变现阶段:变现方式多元 直接变现包括销售付费课程(如5999元/半年或3588元/季度的课程费)、会员群入群费及智能炒股软件 间接变现则通过“抢帽子交易”(荐股后反向卖出)及引导虚拟盘交易抽佣等方式实现 [11] 监管行动与治理逻辑的转变 - 整治目标明确:核心诉求包括保护中小投资者免受“割韭菜”、维护市场稳定遏制异常波动、以及净化舆论环境保障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12] - 构建多部门协同整治格局:证监会严肃查处过度炒作及操纵市场行为 国家网信办会同证监会深入整治网上不实信息 依法处置炮制谣言、非法荐股的账号 [12] - 实施“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双重打击:例如对金永荣采取“没一罚一”的顶格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4162.39万元并处以同等罚款 罚没总额超8300万元 同时对其采取3年市场禁入措施 另有大V徐晓峰因涉多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10个月并处罚金258万元 [13] - 打破“形式壁垒” 严打“暗示性荐股”:监管认定即使帖文标注“不推荐买卖”等免责声明 只要明确提及股票名称或代码或结合此前内容指向明确股票标的 即可能被认定为公开荐股 不影响对其行为性质的认定 [13] - 推动平台落实主体责任 从事后处罚转向事前防范:监管推动互联网平台加强对财经“大V”的审核与管理责任 雪球平台在监管处罚后内部排查封禁了22个账号 蚂蚁财富、知识星球等平台也发布了相关整治公告 律师指出平台需加强资质审核及内容与交易异动的关联监控 [14]
揭秘资本市场违规“大V”收割套路:炒作、造假、无资质导流
南方都市报·2026-02-04 0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