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消费金融被罚105万元,因“异议处理超期”等四项违规
搜狐财经·2026-02-04 13:14

行政处罚事件概述 -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对中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及其风险管理部责任人赵某丹作出行政处罚[2] - 公司因四项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105万元[2] - 责任人赵某丹因对其中三项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处以罚款9.6万元[2] 具体违法行为 - 违法行为一:异议处理超期[2] - 违法行为二:未按照规定对异议进行书面回复[2] - 违法行为三:未按照规定对异议信息进行标注[2] - 违法行为四:未准确报送个人信用信息[2] 公司历史处罚记录 - 此次并非公司首次被罚 公司在2024年6月14日曾因合作机制与合作模式、产品信息披露、授信审批、贷后管理等方面问题被罚款120万元[3] 公司基本信息 - 中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 注册资本为10亿元 注册地为北京市[3] -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如东 是国内31家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之一[3] - 股权结构为:中信集团旗下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有70%股份 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持有30%股份[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