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概述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参考案例 胖东来诉网络“黑嘴”侵权案入选其中[1] - 被告柴某前借助他人实名账号“柴怼怼”在抖音、快手、小红书等多个平台 发布涉及胖东来盈利模式、产品质量、企业商誉及法定代表人于某来个人名誉的视频 进行恶意抹黑诋毁并借机吸粉引流带货[3] -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四被告构成侵权 判令其停止侵权、删除视频、发布致歉声明并赔偿原告各项损失260万元 各方当事人均未上诉 一审判决生效[3] 司法行动与政策背景 - 2024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作出“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的重大决策部署 2025年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各级法院扎实开展此项行动[1] - 最高人民法院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 印发相关通知进行全面部署 督促指导各地法院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专项行动[1] - 各级法院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和各类所有制经济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原则 对各类产权主体诉讼地位和法律适用一视同仁[2] - 法院依法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坚决纠治地方保护、市场分割、行业壁垒等违法行为 强化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2] 案件典型意义与司法理念 - 本案是依法规制网络“黑嘴”恶意诋毁抹黑企业商誉和企业家个人尊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4] - 人民法院坚持“网络环境也是营商环境”的理念 厘清舆论监督与恶意侵权、正当批评与商业诋毁的界限[4] - 法院判令责任主体承担商业诋毁、名誉侵权责任 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 同时向自媒体平台发送行为保全禁令 压实网络平台谣言治理责任[4] - 案件取得了“网络黑嘴必规制、侵权损害需担责、企业商誉受保护”的良好效果[4] 企业维权与诉讼详情 - 胖东来公司及法定代表人于某来以商业诋毁、名誉权纠纷为由提起诉讼 要求四被告删除侵权视频、书面致歉、在视频账号发布并赔偿各项损失600万元[3] - 被告“柴怼怼”多次在视频中发表指向于某来的虚假负面言论 对其实施侮辱、谩骂、诽谤行为 于某来曾通过网络账号发声回应 双方论战冲上热搜[3] - 最高人民法院指出 一些网络谣言发布者超出法律容忍度和正当商业评价范畴 通过制造话题、炒作热点、吸引流量获利 成为企业“维权之痛、承压之重、发展之困”[4]
最高法:依法惩治针对企业和企业家的造谣抹黑等违法犯罪行为
新浪财经·2026-02-04 1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