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发布致校外培训机构的告知书
新浪财经·2026-02-04 16:12

政策监管框架 - 行业监管机构联合发布告知书,重申并强调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准入与运营要求,涉及的部门包括陕西省教育厅、科技厅、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监督管理局、体育局及消防救援总队[1] - 校外培训机构必须依法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后方可开展培训,筹设期内禁止招生[1] - 所有机构必须纳入全国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统一管理,通过该平台进行售课、消课等业务[1] 运营与收费规范 - 机构需在场所显著位置公示证照、教师资质、课程体系、收费标准及退费制度等信息[2] - 严禁一次性或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60课时或金额超过5000元人民币的费用[2] - 鼓励引导家长通过官方“校外培训家长端”App进行选课与缴费,以保障退费渠道畅通[2] 营销与人员聘用限制 - 严禁在主流媒体、新媒体、网络平台、公共场所及居民区等线上线下空间,刊登或播发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广告[2] - 严禁发布夸大效果、误导观念、制造焦虑的违法违规广告[2] - 严禁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所有从业人员需经过入职资格审核和准入查询,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2] 培训内容与时间禁令 - 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间,严禁以任何名义或形式组织学科类培训[2] - 寒假期间,监管部门将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未经审批办学、学科类培训隐形变异、违规收费、虚假宣传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行为[2] 安全与消防责任 - 机构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执行《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3] - 寒假前需配合主管部门至少开展1次全面安全自查自纠,营业期间每2小时需开展不少于1次的防火等安全巡查[3][4] - 需配齐消防设施,确保通道畅通,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3][4] - 对存在场地、设施、消防等安全隐患的机构,必须立即停业整改,隐患消除前不得恢复培训[4] 行业鼓励方向与合规要求 - 陕西省鼓励校外培训机构采用“先学后付”收费模式,以提升培训服务质量[4] - 机构被要求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双减”政策,坚持规范办学和诚信经营[4] - 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对无证办学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以维护规范有序的行业生态[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