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宏,被开除党籍、取消待遇!
中国基金报·2026-02-04 17:44

事件概述 - 黑龙江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于宏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处分还包括取消待遇、收缴违法所得 并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1][2] - 于宏的违纪违法行为包括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在职工录用和干部调转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钱款 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及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 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 非法持用伪造证件 以及在多项工作中利用公权力谋私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2] - 其行为被定性为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 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 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2] 涉事人员背景 - 于宏 男 汉族 1963年5月出生 曾任黑龙江省财政厅副巡视员、副厅长 2019年任黑龙江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23年7月退休[2] - 此次调查前 于宏在2020年11月曾因违规收受礼品和接受宴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违纪所得被收缴 当时通报其收受某企业实际控制人2箱共24瓶飞天茅台酒和8箱共96瓶民航特供茅台酒 并多次违规接受宴请[2] 涉事公司情况 - 黑龙江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于2018年12月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 由黑龙江省财政厅履行出资人职责[2] - 公司现有注册资本103亿元 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2] - 公司全资控股8家二级企业 包括黑龙江省大正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鑫正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等 是龙江现代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政府出资人代表机构 也是龙江银行、哈尔滨银行以及省内29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主要股东[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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