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伯强:发展中国碳交易市场有益于应对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
第一财经·2026-02-04 20:08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进入严格执行阶段 -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已从制度设计阶段全面转入严格执行阶段,全球贸易规则正加速向以碳排放为核心约束条件的方向重构 [1] - 自2026年正式进入收费阶段,欧盟已公布一系列实施细则,明确了系统性操作规则 [1] CBAM实施细则显著收紧 - 默认值机制转变为惩罚性门槛:自2026年起,企业若无法提供经第三方核查的真实排放数据,将被强制适用默认值,该数值对中国企业整体设定偏高,并在基准排放强度上叠加10%~30%的惩罚性加成 [2] - 征收力度与欧盟内部免费配额削减同步:2026年CBAM征收比例仅为2.5%(对应免费配额比例97.5%),该比例自2028年起加速提高,计划于2034年实现100%全额征收 [2] - 过渡期后数据核查要求严格:过渡期结束后,所有合规数据必须由欧盟认可的第三方机构核查,否则将直接触发默认值机制 [2] CBAM对中国产业的影响与挑战 - 直接抬升钢铁、铝等碳密集型产品的出口成本,削弱其价格竞争力 [3] - 挤压国内高碳产业的国际市场空间,并对中国绿色低碳转型的路径与节奏提出更高要求 [3] - 碳市场建设路径清晰度不足,政策预期不稳削弱了市场主体信心,目前全国碳市场仅纳入电力行业,其余重点行业纳入时序、减排边界及配额规则缺乏明确预期 [4] - 行业间减排成本与潜力差异显著,钢铁、水泥等行业减排边际成本远高于电力行业,过早集中纳入可能导致碳价短期过快上涨,增加宏观经济成本 [5] - 国际碳边境调节政策走向高度不确定,除欧盟外,美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和韩国等国家正酝酿类似政策,全球碳关税呈现多点扩散趋势 [5][6] 中国碳交易市场的应对策略与完善路径 - 碳交易市场是应对CBAM的关键抓手,因其政策认可进口产品已缴纳的碳成本,出口国可通过碳税或碳市场实现碳成本的国内抵扣 [3] - 需稳步扩大碳市场覆盖范围,将钢铁、水泥、电解铝及化工等高碳行业纳入,为出口产品争取碳成本抵扣提供制度基础 [7] - 碳市场扩容应遵循循序渐进原则,行业纳入节奏需综合考量排放规模、减排潜力、技术成熟度及经济影响 [7] - 需前瞻性应对全球碳关税扩散趋势,建立针对主要经济体碳关税政策的跟踪、评估和预警机制,并灵活调整碳市场规则以增强缓冲能力 [8] - 应主动参与国际碳市场规则与碳定价体系塑造,在多边平台上推动对碳定价工具与贸易规则边界的讨论,并探索不同碳市场之间的协调与互认机制 [9] - 需充分发挥碳市场收入分配机制,将碳配额拍卖收益等定向投入低碳技术研发、设备更新和工艺升级,支持钢铁、水泥、有色金属等行业的低碳转型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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