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银行1.8亿理财资金“蒸发”只剩44万
新浪财经·2026-02-04 21:40

案件核心概述 - 北京某公证处在大连银行北京分行存入的1.8亿元理财资金,到期后账户余额仅剩44.83万元,资金近乎“蒸发” [1][7] - 案件涉及银行内部人员通过伪造对账单、冒领网银加密设备等手段,在近五年内将客户资金转移至外部企业及个人账户 [1][4][7][10] - 最高人民法院于2025年9月30日再审裁定,撤销原判,指令北京金融法院进行实体审理 [5][12] 案件经过与操作手法 - 案件始于2013年12月,公证处开立对公账户,三年内累计转入资金3.6亿元 [2][8] - 自2014年1月起,资金在未经授权下被逐步转移,客户经理李某提供伪造的19张季度对账单和32张存款利息回单以掩盖事实 [2][8] - 账户开立第五天,有人冒用客户会计身份骗走网银加密设备,两天内将账户内4000万元资金近乎全额转出 [4][10] - 此后四年间,犯罪嫌疑人又四次以相同手段冒领网银设备并篡改客户预留电话 [4][10] 资金流向与内部关联 - 涉案资金被转移至九家外部企业及罗某某、霍某某等个人账户 [3][9] - 罗某某曾担任大连银行北京分行业务四部负责人,霍某某为其母亲,部分接收资金的企业由二人直接控股或参股 [3][4][9][10] 司法审理过程 - 银行在一审、二审中以“先刑后民”为由抗辩,称案件涉及刑事犯罪应移送侦查,法院当时采纳该观点驳回了客户起诉 [5][11] - 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认定,本案民事争议与刑事犯罪“法律主体不同、法律事实各异”,不属于“同一事实”,民事审理不受刑事程序影响 [5][12] 银行内部管控与经营状况 - 案件暴露大连银行内部控制的严重问题,该行及分支机构近年来多次受到监管部门行政处罚 [6][12] - 2025年三季报显示,大连银行前三季度营业收入32.66亿元,同比下降17.66%;净利润4.81亿元,较上年同期回落4.81个百分点 [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