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11岁女生6次偷卖家中黄金首饰 拿回16000多元 家长怒了
新浪财经·2026-02-04 23:23
事件概述 - 两起未成年人私自出售家庭贵重金银饰品给金店或首饰店的消费纠纷事件被曝光 市民张先生11岁的女儿在半年内分6次将一条20克左右的黄金项链和一对1克多的黄金耳环卖给柯桥区某金店 累计获得货款16000余元[1][3] 市民赵先生13岁的儿子将家中祖传的6个银手镯以1131元的价格卖给柯桥区某首饰店[3] 监管机构认定与调解结果 - 当地消保委认定 未成年人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多次出售家庭大宗贵重物品明显超出其行为能力范畴 监护人拒绝追认 交易应属无效[3] - 消保委指出 金店、首饰店作为专业经营者 在明知交易对象是未成年人的情况下 未核实监护人同意、评估交易适当性 存在明显过错[3] - 经调解 解决方案为家长退还回收所得款项 商家在退还部分首饰原物的同时 将余下已熔毁饰品换成同克重饰品退回[4] 行业问题与趋势 - 此类事件并非个例 2025年至今 柯桥区消保委已受理类似投诉36起 涉事者年龄最小11周岁 涉及金额最高超过18000元[4] - 事件反映出部分贵金属回收行业公司在交易合规性与消费者身份审核方面存在管理漏洞 未能有效识别并拒绝未成年人的不当交易[3] - 同时 事件也暴露出部分家庭在贵重财物保管和履行监护职责方面存在疏忽[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