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奖发票”之意不仅仅在于“奖”
证券日报·2026-02-05 00:16

政策背景与试点概况 - 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支持在约50个城市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政策实施期为6个月 [1] - 试点城市选择向人口基数大、带动作用强、发展潜力好的城市倾斜,同时兼顾地区间政策平衡,50个拟试点城市名单已于2月2日结束公示 [1] - 北京市计划在2026年春节期间推出超460项促消费活动,并首次推出覆盖五大行业的“有奖发票”活动 [1] - 大连市计划自2026年2月10日至7月31日开展试点,活动覆盖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所有商户 [1] 政策核心目标与机制 - 政策旨在以“有奖发票”的“奖”为切入点,通过普惠性激励杠杆,为消费市场增添活力,营造消费氛围 [1] - 目标是以“小投入”撬动“大消费”,为巩固拓展经济稳中向好势头提供支撑 [1] - 活动构建“低门槛、广覆盖、强联动”的消费激励体系,覆盖与民生“衣食住行”密切相关的全消费场景 [2] - 活动设计旨在实现“全民可参与、消费即有机会”的普惠效应,刺激潜在消费需求转化为实际购买力 [2] 预期影响与长远意义 - 活动不仅旨在撬动短期消费数据提升,更着眼于优化消费生态、增强消费信心及释放消费潜力 [2] - 从长远看,活动有助于培育全社会的税法遵从意识,让“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理念深入人心 [2] - 活动能倒逼商户规范经营、诚信纳税 [2] - 该政策找准了需求端的发力点,旨在让消费更有烟火气,让扩大内需的步伐更稳、底气更足 [3] 消费市场现状与政策必要性 - 消费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和国内大循环的关键环节 [2] - 202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501202亿元,同比增长3.7% [2] - 当前在一些民生消费领域仍存在短板,制约着消费潜力的持续释放,“有奖发票”活动被视为释放消费潜力的精准抓手 [2] 政策实施保障与建议 - 需确保消费行为真实,严厉打击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的行为,以保证政策公平公正、落地见效 [3] - 需加强宣传引导,让“索票抽奖”成为消费共识 [3] - 建议各地因地制宜配套促消费活动,积极探索更有效的促消费工作路径,以提升消费激励效果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