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概述与立法进程 - 《临沂市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已于2025年12月24日经临沂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并于2026年1月25日获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1] - 该条例是临沂市制定的第二十四件地方性法规 [1] - 条例全文共二十六条 [3] 法规核心内容框架 - 总则与职责 (第1-6条):规定了立法目的、依据、适用范围、立法原则、政府及部门职责和宣传等内容 [3] - 金融服务与产品创新 (第7-10条):规定了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创新普惠金融产品、优化信贷结构、加大涉农企业金融支持等内容 [3] - 重点支持领域与工具 (第11-21条):规定了金融支持村庄规划、美德信用贷款、农村人才贷款、生态价值转化、科技金融、养老金融、供应链金融、涉农资产抵押贷款、涉农企业直接融资、政府性融资担保、农业保险等十一项具体内容 [3] - 支撑体系与保障机制 (第22-25条):规定了普惠金融数字化应用、统计指标体系、激励措施、金融风险防范化解机制等内容 [3] - 施行时间 (第26条):明确了条例的生效日期 [3] 法规特色与制度设计 - 条例立足临沂市实际,围绕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制度设计 [3] - 注重将临沂国家级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的成熟经验固化为制度成果,突出临沂特色与实践导向 [3] - 具体特色实践包括支持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推动农村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棚设施等涉农资产依法进行抵押融资 [3] - 创新美德信用转化机制,开发针对农村人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的专项信贷产品 [3] 数字化与风险防控 - 条例强调数字化赋能,推动金融数据与公共数据互联共享 [4] - 同时注重风险防控,要求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和金融风险监测化解机制,以营造健康可持续的乡村金融生态 [4] 法规实施意义与目标 - 该条例的实施标志着临沂在构建“资源聚集、服务精准、风险可控、持续发展”的乡村振兴金融服务体系方面迈出关键一步 [4] - 旨在为打造普惠金融助力乡村振兴的“临沂模式”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4]
《临沂市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将于3月1日起施行
齐鲁晚报·2026-02-05 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