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洲新春(603667.SH):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协议

核心交易概述 - 五洲新春接受中浙控股委托 将负责经营管理中浙高铁 [1] - 本次合作不发生任何资产权属转移 公司仅提供管理服务并收取管理人员费用 [1] - 中浙控股是中浙高铁的控股股东 持有中浙高铁100%股权 [1] 合作目的与影响 - 合作旨在提升中浙高铁的管理水平 并促进中浙高铁与五洲新春的投资合作 [1] - 本次合作有利于提高双方合作效率 拓展业务资源 [1] - 合作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1] 交易公允性 - 本次交易价格公允 [1] -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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