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目标 - 提出两个阶段性目标:到2027年,入境数字化服务国际化、便利化程度显著提升,居住、医疗、支付、旅游、公共服务等领域的数字化应用服务堵点基本打通、应用场景全面拓展 [3] - 到2030年,入境数字化服务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互联互通、包容普惠的数字化服务生态更加成熟,全场景数字化服务与国际通行模式深度衔接 [3] 主要工作举措 - 完善数字化支付服务:提升数字支付便利性,支持更多境外电子钱包在境内使用,持续推进开放信用监管数据试点,支持数字化服务平台扩大免押金等优惠政策适用范围 [4] - 完善消费数字化服务:引导商超、餐饮企业和外卖服务平台提升数字化服务能力,深化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大数据等技术在消费领域应用,打造一批“人工智能+消费”典型示范场景 [4] - 完善消费数字化服务:推动离境退税线上办理,研究推动入境文旅消费个人智能设备的配备与应用 [4] - 优化数字化旅游服务:拓展文化和旅游线上服务渠道,鼓励博物馆、景区等加强官方网站和移动应用程序建设,优化境外人员常用证件线上预约服务 [4] - 优化数字化旅游服务:提升在线旅游平台和住宿经营单位涉外服务能力,加强入住自助线上预登记服务,简化信息采集,规范在线旅游平台订单履约管理 [4] - 优化数字化旅游服务:优化网上申报住宿登记流程,便利境外人员在旅馆以外居住办理登记 [4] 网络与数据安全 - 加强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完善跨境支付、在线预约等境外人员高频使用场景的安全标准规范 [5] - 深化拓展网络安全国际合作,依法防范和打击危害网络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优化风险提醒和应急处理体系 [5] - 提升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水平,加强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强化数据收集、存储、使用等全流程管理,防范身份证件、健康档案等敏感信息泄露滥用 [5] - 持续健全完善数据跨境流动安全管理体系,积极参与数据跨境流动国际规则和标准的制定,强化数据出境安全监管技术能力建设和运用 [5] 预期效果与实施 - 预期效果一:激发入境消费新潜力,完善数字化支付、旅游服务有助于释放境外人员入境消费潜力,带动旅游、住宿等服务业繁荣发展,激发数字经济产业活力 [6] - 预期效果二:打造对外开放金名片,帮助全球友人更好融入我国数字化服务体系,提升人员往来便利性,促进国际合作深化 [6] - 预期效果三:提升国际影响软实力,借助网络信息技术应用彰显我国信息化发展成就,提升我国在全球人才流动和国际经贸合作中的竞争力、吸引力和影响力 [6] - 实施步骤:国家网信办将会同相关部门推进《实施意见》落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及重点城市先试先行,总结提炼可参考、可复制的典型经验 [6]
提升境外人员入境数字化服务便利性,11部门联合印发新意见
南方都市报·2026-02-05 1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