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进境商品“零关税”
新浪财经·2026-02-06 04:15
政策核心内容 - 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进境商品"零关税"政策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1] - 政策旨在扎实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并提升岛内居民获得感 [1] - 政策由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 [1] 政策适用对象与条件 - 适用对象为海南岛内居民,包括持有海南省身份证、居住证或社保卡的中国公民 [1] - 适用对象还包括在海南省工作生活并持有居留证件的境外人员 [1] - 购买行为需发生在指定的经营场所 [1] - 免税商品需在规定的商品清单范围内 [1] 税收优惠与额度细节 - 对符合条件的进境商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1] - 同时免征国内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1] - 免税额度设定为每人每年1万元人民币 [1] - 额度使用不限购买次数 [1] 免税商品范围 - 商品清单聚焦岛内居民日常生活所需 [1] - 主要包括部分食品饮料、日化用品、家居百货、母婴用品等类别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