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发布与背景 - 财政部近日印发了《可持续信息鉴证业务准则第6101号——基本准则(试行)》,旨在规范和指导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开展可持续信息鉴证业务,以推动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 [1] - 此前,为规范企业可持续信息披露,《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及《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两项准则已制定印发 [1] - 目前开展鉴证业务的机构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咨询机构、认证机构等,但由于缺少统一专门的鉴证标准,导致执业质量参差不齐 [1] 政策目标与意义 - 由独立第三方对可持续信息进行鉴证,有助于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增强信息的可信度与可比性,缓解信息不对称,降低信息使用者决策风险 [1] - 《鉴证准则》与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共同构建起从信息披露到鉴证的全链条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旨在共同提升企业可持续披露整体质量 [1] - 随着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的完善,预计未来会有更多企业参照准则披露可持续发展信息,并聘请独立第三方进行鉴证以提高信息可信性 [2] - 《鉴证准则》的制定是为了解决因缺少统一鉴证标准而在具体工作中产生的一系列问题 [2] 准则定位与适用范围 - 《鉴证准则》定位为可持续信息鉴证业务准则体系中的基本准则,主要规范可持续信息鉴证业务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 [3] - 该准则适用于对所有类型可持续信息执行的所有鉴证业务 [3] - 现阶段《鉴证准则》定位为试行文件,不采取“一刀切”的强制实施要求,在实施范围及要求规定出台前,由执行机构自愿实施 [3] 制定原则与行业影响 - 《鉴证准则》制定遵循三项总体原则:坚持以维护公共利益为宗旨;突出可持续信息鉴证业务特点,针对当前实践中的具体问题和需求提供可操作指引;坚持立足国情和国际趋同 [2] - 准则强调鉴证机构应当实施质量管理,遵守职业道德要求,保持独立性,高质量执行鉴证业务,以切实发挥鉴证增信作用 [2] - 专家认为自愿实施的规定是合理的,因为无论企业可持续信息披露还是鉴证都处于起步阶段,相关人才培养和制度建设都需要时间 [3] - 从长远看,需要及时跟踪调研企业和鉴证机构的实施情况,以不断完善可持续披露准则和鉴证准则 [3]
规范可持续信息鉴证业务
经济日报·2026-02-06 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