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十五五”时期青海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核心是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推动高质量发展,其战略定位是立足“三个最大”省情和“三个更加重要”战略地位,目标是确保青海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3]。规划强调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通过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产业“四地”、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现代化产业体系,实现经济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3][6]。 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 - 经济增长目标:地区生产总值(GDP)年均增长目标设定在“5.0左右”[1] - 城镇化目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7%左右[6] - 居民收入目标: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1] - 就业目标: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1] - 科技创新目标: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6%[7],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4.2年[8] - 生态环保目标: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完成国家下达目标[1],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59.5%[6],三大河流干流出省断面水质达到Ⅱ类及以上[6],清洁能源装机总量达到1.5亿千瓦[8] - 资源保障目标:耕地保有量保持在838.7万亩以上[8] 生态文明高地建设 - 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实施“三北”工程六期及新一轮“山水工程”,完成修复面积30万亩[3][11],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300平方公里[3] - 自然保护地体系:高质量建设三江源国家公园,推动设立祁连山、青海湖国家公园,健全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12] - 环境质量提升: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面消除城乡黑臭水体,深化湟水流域水质综合整治[14] - “无废城市”建设:实现地级城市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全覆盖,加强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全链条治理[16] - 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申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分级分类推进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目标建成1-2个国家美丽城市,3-5个美丽乡村示范标杆[3][17] 绿色低碳发展与碳达峰 - 碳排放双控:全面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建立省及重点市(州)碳排放预算管理制度,严格管控“两高”项目[18] - 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推动化工、冶金、建材等重点行业清洁能源电量覆盖,加快交通领域新能源汽车普及,发展超低能耗和零碳建筑[19] - 适应气候变化: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开展适应气候变化示范基地建设,深化西宁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20] - 清洁能源发展:清洁能源装机总量目标达到1.5亿千瓦[8]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 价值核算体系:构建生态产品调查监测、评价核算标准体系,出台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技术标准[21] - 交易与补偿体系:搭建省级生态产品交易平台,推动林草碳汇、水权、排污权等生态资源权益交易,积极融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23]。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长效运行黄河(青海—甘肃段)横向生态补偿[24] - 品牌与产业化:构建大美青海生态产品品牌体系,探索建立自然资源所有者参与特许经营收益分配机制[23] 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 - 产业“四地”建设:聚力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产业“四地”,具体指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和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根据公开信息补充,原文未详述),并强调绿色算电协同发展质效提升[3][6] - 发展新质生产力: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构建体现青海特色和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4] - 科技创新驱动: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7] 资源节约与循环经济 - 资源高效利用:提高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提升建设用地利用效率,推广节地技术和模式[25] - 循环经济发展: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广资源循环型生产模式,完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25]
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新浪财经·2026-02-06 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