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农商银行2月6日起把单位结算卡纳入企业电子渠道交易限额体系

上海农商银行单位结算卡交易限额调整公告 - 上海农商银行宣布自2026年2月6日起,将单位结算卡纳入企业电子渠道交易限额体系,在原有业务限额基础上补充客户级限额 [1] - 本次调整仅对已配置企业电子渠道交易限额的客户生效,未配置限额的客户其单位结算卡交易仍遵循原有自定义业务限额 [1] 具体交易限额规定 - 原有业务限额规定:ATM/智柜取款最高限额为每户每日累计人民币2万元;ATM/智柜转账最高限额为每卡每日累计人民币1万元;POS消费最高限额为每卡每日累计人民币3万元 [1] - 调整后规则:单位结算卡进行ATM/智柜取款、转账或POS消费时,将查询并占用企业电子渠道交易限额 [1] 客户服务与调整申请 - 若调整后限额无法满足正常经营交易需求,客户可联系上海农商银行申请重新评估企业电子渠道交易限额 [2] - 在核实评估过程中,客户可能需要配合提供辅助证明材料,具体需与开户网点或客户经理联系 [2] 银行安全提示 - 上海农商银行特别提醒,在限额调整相关工作中,银行不会要求客户提供数字证书、U盾密码、短信验证码、交易密码和其他个人信息 [3] - 银行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客户进行转账验证,并提醒客户保护好相关信息,谨防以“限额调整”或“取消限制”为由的诈骗行为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