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及春节期间兜底保障工作
海南日报·2026-02-06 15:30

政策部署与核心要求 - 省民政厅印发通知,部署全省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及2026年春节期间兜底保障工作 [1][2] - 通知要求全面落实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基本生活救助政策,按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金 [2] - 通知明确有条件的地区可在春节期间为困难群众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 [2] 具体保障措施与对象 - 要求全面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规定,照顾好其日常生活 [2] - 结合“新春送温暖”活动,加大对各类困难群众的常态化走访探视,深入掌握实际生活状况 [2] - 走访重点对象包括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特别是其中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高龄独居老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 [2] 工作机制与应急响应 - 强化“及时预警、快速处置”工作机制,对符合条件者及时救助,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3] - 加强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值守,确保各级热线24小时畅通,及时受理救助申请、投诉举报与政策咨询 [3] - 持续开展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提高巡查频率与范围,做到早发现、早救助 [3] 当前工作进展与成效 - 截至目前,全省民政部门通过多种方式累计排查困难群众9.98万户、24.65万人次 [3] - 累计走访慰问有防寒保暖和救助帮扶需求的困难群众6.07万户、14.87万人次 [3] - 已发放棉衣、棉被、食用油、大米等防寒及慰问物资2.1万件(套)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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