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制菜》(征求意见稿)核心要点 - 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预制菜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旨在保障消费者饮食健康并规范产业高质量发展 [1] - 标准从全链条风险管控和终产品安全指标整合两方面对预制菜产品做出规定 [2] 标准定义与管理范畴 - 明确预制菜定义:以一种或多种食用农产品及其制品为原料,不添加防腐剂,经工业化预加工制成,需加热或熟制后方可食用的预包装菜肴产品 [5] - 明确排除四类食品:主食类食品、净菜类食品、即食食品和中央厨房制作的菜肴 [3][6] - 排除理由:预制菜需具备菜肴特征、经工业化预加工、需加热后食用、为预包装产品,而上述类别已有其他国标管理或属于不同业态 [6] 食品安全与添加剂管理 - 强化对食品污染物和添加剂管理,对铅、铬、苯并芘及致病微生物等重点风险因素提出管控要求 [3] - 规定食品添加剂使用原则,要求除不得使用防腐剂外,尽可能减少使用,严控可使用的品种,做到非必要不添加 [3][9] - 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种类仅限于GB 2760中规定可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品种 [9] 原料与生产过程要求 - 要求所有原料均需符合相应食品安全标准,不得使用腐败变质原料,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需符合限量要求,并确保原料可追溯 [8] - 生产过程需符合GB 14881等通用卫生规范,并针对交叉污染风险作出更具体规定 [8] - 对场所和硬件有具体要求,如采用生鲜水产品或新鲜果蔬为原料的预处理车间需设置独立区域 [8] - 规定具体温度控制要求,如冷冻产品中心温度不高于-18℃,冷藏产品中心温度为0℃-10℃ [8] 产品营养与品质要求 - 要求熟制过程避免过度烹饪,鼓励采用先进技术或设备以最大程度保留原料营养成分 [3][10] - 鼓励在加工过程中控制烹调油、食盐、食糖的添加量,落实“减油、减盐、减糖” [3][11] - 鼓励采用气调保鲜、冰温保鲜及非热加工等技术,以提升产品口感、风味和质地 [11] - 要求生产企业在保障安全前提下,综合考虑营养品质等因素合理设定保质期 [3] 产品保质期规定 - 标准对预制菜保质期作出具体要求,要求尽量缩短,最长不应超过12个月 [7] - 此规定基于顺应公众消费习惯、结合预制菜产品属性以及产业调查(调查了200多家企业、超千款产品)三方面考虑 [7] 包装与标签标识要求 - 要求包装材料符合食品接触材料标准,有足够阻隔性能,冷冻产品包装需有耐寒性能 [12] - 带包装加热的产品,其内包装材料需有耐热性,受热不粘连、不变色、不变形 [13] - 产品应包装完整,密封包装应严密牢固,无渗漏 [14] - 鼓励使用绿色环保新型包装材料 [14] - 要求标签明确标示原料投料量或成品含量 [15] - 要求标签明确标示食用方式:预加工已熟制产品标“需加热或复热后食用”,预加工未熟制及未完全熟制产品标“需熟制后食用” [4][15] - 对于不能与产品一起加热的包装材料,应在标签上明确提示 [15]
国家卫健委就预制菜国家标准征求意见!中央厨房制作的菜肴、主食类食品等不算预制菜!预制菜不得使用防腐剂,保质期不应超一年
每日经济新闻·2026-02-06 1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