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核心目标 - 为支持缴存人住房消费,满足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动盐城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1][12][46] 放宽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认定标准 - 凡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自住住房申请贷款的,可参照首次贷款政策执行 [1][13][47] - 该政策执行年利率为:5年以下(含5年)2.1%,5年以上2.6% [23] - 政策实施期限暂定至2026年12月31日 [2][14][48] - 异地缴存职工在本市购房、或申请商转公贷款符合认定标准的,也参照此政策执行 [23] 调整家庭成员认定范围,支持共济购房 - 家庭成员范围由职工、配偶及未婚子女扩大至职工本人、配偶、双方父母、子女及其配偶 [3][15][49] - 缴存人购房时可共济使用家庭成员的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申请贷款,并可提取家庭成员账户余额支付购房款(含首付款)及偿还贷款 [3][15][49] - 政策实施期限暂定至2026年12月31日 [4][16][50] - 共济提取时需优先使用购房人及配偶的账户余额,不足时方可按次序提取子女及其配偶、父母、配偶父母的余额 [27] - 共济记录不计入共济人的贷款次数,但共济人需对贷款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28][64] - 目前有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家庭成员不能作为共济人 [63] 提高多子女家庭购房贷款最高额度 - 符合贷款条件的二孩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上浮30万元 [5][17][51] - 符合贷款条件的三孩及以上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上浮60万元 [5][17][51] - 政策调整后,二孩、三孩及以上家庭的贷款最高额度分别提高至150万元、180万元 [30][65] - 提高的额度可叠加享受本市其他贷款额度支持政策 [31] 提高现役、退役军人购房贷款最高额度 - 现役军人、缴存公积金的退役军人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50% [7][19][53] - 政策调整后,现役军人个人贷款额度上浮50%为120万元,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160万元 [31][66] - 退役军人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上浮50%为120万元,夫妻一方为退役军人的家庭最高额度为160万元,双方均为退役军人的家庭最高额度为200万元 [31][66] - 提高的额度可叠加享受本市其他贷款额度支持政策 [32] 提高无要件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额度 - 主城区职工个人每月提取限额由800元提高至1200元,职工家庭每月限额由1600元提高至2000元 [8][20][54] - 其他县(市、区)职工个人每月提取限额由600元提高至1000元,职工家庭每月限额由1200元提高至1600元 [8][20][54] - 实际租金超出限额的,可凭票据线下按实提取 [8][20] - 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额度在提高后的标准上可再上浮(二孩家庭20%,三孩及以上家庭40%) [34][70] 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 - 缴存人及配偶可提取公积金支付本市行政区域内自有商品住房物业费 [10][22][55] - 个人每年可无要件提取1套住房物业费,限额3000元;家庭每年可无要件提取不超过2套住房,合计限额6000元 [10][22][55] - 实际物业费超出限额的,可凭票据线下按实提取 [10][22] - 物业费提取额度可结转累计 [36][72] 政策执行时间 - 第一、二、三、四条政策自通知发文之日(2026年2月6日)起执行 [11][56] - 第五、六条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11][56]
盐城通知:住房公积金政策有重要调整
新浪财经·2026-02-06 1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