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等8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
新浪财经·2026-02-06 21:05

政策核心观点 - 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银发〔2026〕42号),旨在全面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及现实世界资产(RWA)代币化相关风险,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1][14] - 通知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定货币地位,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并首次将现实世界资产(RWA)代币化纳入全面监管范围,境内相关业务原则上被禁止 [1][14][15] - 政策建立了从中央到地方、多部门协同的监管工作机制,并强化了对金融机构、互联网平台、经营主体等全方位的管控措施,对境内主体赴境外开展相关业务也实行严格监管 [4][5][6][7][9][10] 虚拟货币定性及业务禁令 - 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1][14] - 在境内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虚拟货币间兑换、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相关金融产品交易等业务,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 [2][15] - 境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内主体提供虚拟货币相关服务 [2][15] - 未经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境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 [2][15] 现实世界资产(RWA)代币化监管 - 明确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是指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本或类似技术,将资产的所有权、收益权等转化为代币或具有代币特性的权益凭证并进行发行和交易的活动 [2][15] - 在境内开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以及提供有关中介、信息技术服务等,应予以禁止,但经业务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同意、依托特定金融基础设施开展的相关业务活动除外 [3][16] - 境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内主体提供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服务 [3][16] 监管工作机制与职责分工 - 建立部门协同联动机制,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多部门统筹指导虚拟货币相关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中国证监会会同多部门统筹指导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 [4][17] - 强化属地落实,各省级人民政府统筹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关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由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牵头,多部门联动配合,形成央地协同的工作格局 [4][17][18] - 加强风险监测,多部门将持续完善监测技术手段,加强跨部门数据共享和研判,各省级政府需做好线上监控、线下摸排和资金监测的有效衔接 [5][19] 对金融机构及服务机构的管控 - 金融机构(含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账户开立、资金划转和清算结算等服务,不得发行销售相关金融产品,不得将其纳入抵质押品或保险责任范围 [6][20] - 金融机构不得为未经同意的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业务及产品提供托管、清算结算等服务 [6][20] - 有关中介机构、信息技术服务机构不得为未经同意的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业务及产品提供中介、技术等服务 [6][20] 对互联网及市场经营主体的管理 - 互联网企业不得为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业务活动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商业展示、营销宣传、付费导流等服务 [7][20] - 网信、电信主管和公安部门将依法关闭和处置开展相关业务的网站、移动应用程序及公众账号 [7][20] - 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登记注册管理,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含有“虚拟货币”、“加密货币”、“稳定币”、“RWA”等字样或内容 [7][21] - 市场监管部门会同金融管理部门依法加强对涉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广告的监管 [7][21] 对挖矿活动及非法活动的打击 -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持续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各省级政府需全面梳理排查并关停存量项目,严禁新增项目,严禁“矿机”生产企业在境内提供销售等服务 [7][21] - 相关部门将依法严厉打击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的诈骗、洗钱、非法经营、传销、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 [8][22] - 相关行业协会需加强会员管理和政策宣传,督促会员单位抵制相关非法金融活动,并依托行业基础设施开展风险监测 [8][22] 对境内主体境外业务的监管 - 未经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境内主体及其控制的境外主体不得在境外发行虚拟货币 [9][23][24] - 境内主体赴境外开展外债形式的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业务,或以境内权益为基础在境外开展类资产证券化、具有股权性质的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业务,需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等部门依法依规进行严格监管 [10][24] - 境内金融机构的境外子公司及分支机构在境外提供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服务需依法稳慎,并纳入境内金融机构的合规风控管理体系 [10][25] 法律责任与投资者警示 - 违反通知规定开展相关非法金融活动或提供服务的,将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12][27] - 任何单位和个人投资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及相关金融产品,相关民事法律行为可能无效,引发的损失自行承担 [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