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街发布】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印发通知 重申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政策核心与定性 - 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重申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1] - 通知总体延续2021年“237号文”的框架内容共分为六个部分十九条 [2] - 通知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定货币地位在境内开展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3] 监管框架与工作机制 - 健全央地协同条块结合的工作机制中央部门层面由中国证监会牵头负责RWA业务监管地方层面由各省级人民政府统筹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 [2][3] - 明确风险监测防范与处置相关要求包括风险监测中介机构监管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经营主体登记和广告管理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打击相关违法犯罪活动行业自律管理等 [2] - 强化跨部门协作对虚拟货币RWA相关违法犯罪活动保持高压态势 [4] 对虚拟货币的具体监管要求 - 重申境内对虚拟货币坚持禁止性政策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3] - 强调未经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境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 [3] - 明确未经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境内主体及其控制的境外主体不得在境外发行虚拟货币 [3] 对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的监管 - 明晰RWA的概念内涵强调在境内开展RWA业务以及提供有关中介信息技术服务等涉嫌非法金融活动 [3] - 强化对境内主体出境开展RWA业务的监管由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外汇局按照职责分工对不同类型的RWA业务进行从严监管 [3] 对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整治 - 重申境内对于虚拟货币“挖矿”的禁止性政策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严格管控虚拟货币“挖矿”活动 [4] - 各省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范围的“挖矿”整治工作负总责需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全面排查和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