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WA监管导向明确!央行、证监会:境内严禁,境外严管
21世纪经济报道·2026-02-06 21:16
监管政策核心内容 - 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等八部门联合发布通知,明确禁止在境内开展RWA代币化活动,以及为其提供相关服务 [1] - 通知要求对境内主体赴境外开展特定形式的RWA代币化业务进行严格监管,需遵循“相同业务、相同风险、相同规则”原则 [1] - 未经相关部门同意或备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展上述被禁止或需监管的业务 [1] 监管范围与对象 - 监管范围涵盖在境内直接或间接开展的RWA代币化业务 [1] - 监管对象包括赴境外开展以“外债形式”进行的RWA代币化业务的境内主体 [1] - 监管对象亦包括以境内资产所有权、收益权为基础,在境外开展类资产证券化或具有股权性质的RWA代币化业务的境内主体 [1] 监管执行机构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等相关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对相关业务依法依规进行严格监管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