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等八部门:对于境内主体以境内权益为基础在境外开展的其他形式的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业务,由中国证监会会同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监管
搜狐财经·2026-02-06 21:26

政策监管框架 -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等八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 [1] - 通知明确境内主体直接或间接赴境外开展以现实世界资产为支持的外债形式代币化业务需接受严格监管 [1] - 境内主体以境内资产所有权、收益权等权益为基础在境外开展类资产证券化或具有股权性质的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业务同样需接受严格监管 [1] 监管原则与分工 - 对相关业务的监管遵循“相同业务、相同风险、相同规则”原则 [1] - 对于外债形式及类资产证券化、股权性质的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业务,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依法依规进行严格监管 [1] - 对于以境内权益为基础在境外开展的其他形式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业务,由中国证监会会同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监管 [1] 业务准入要求 -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相关部门同意、备案等程序,不得开展上述通知所提及的业务 [1]

央行等八部门:对于境内主体以境内权益为基础在境外开展的其他形式的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业务,由中国证监会会同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监管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