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等八部门:严格监管境内主体赴境外开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业务
北京商报·2026-02-06 21:35

政策发布与监管框架 - 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 [1] - 对境内主体赴境外开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业务实施严格监管 遵循“相同业务 相同风险 相同规则”原则 [1] - 境内主体直接或间接赴境外开展外债形式的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业务 由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国证监会 国家外汇局等依法严格监管 [1] - 境内主体以境内资产所有权 收益权等为基础在境外开展类资产证券化 具有股权性质的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业务 同样由上述部门严格监管 [1] - 对于境内主体以境内权益为基础在境外开展的其他形式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业务 由中国证监会会同相关部门监管 [1] -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相关部门同意 备案等不得开展上述业务 [1] 对相关服务机构的管理要求 - 境内金融机构的境外子公司及分支机构在境外提供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服务 应纳入境内母机构的合规风控管理体系 [2] - 上述机构需严格落实客户准入 适当性管理 反洗钱等方面要求 [2] - 为境内主体赴境外开展相关业务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 信息技术服务机构 需建立健全合规内控制度 [2] - 相关服务机构需强化业务和风险管控 并按照要求报批或报备展业情况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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