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保险机构6月1日起适用金融许可证,需换领并缴回原保险许可证
北京商报·2026-02-06 21:35

监管政策更新 - 金融监管总局于2月6日修订发布了《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 [1] - 新规要求保险机构自2026年6月1日起适用金融许可证 [1] 换证工作安排 - 已持有保险许可证的机构需在2026年6月1日至2028年5月31日期间申请换领金融许可证 [1] - 换证工作由各级监管部门根据辖内实际情况具体安排 [1] - 在2028年6月1日前,根据安排暂时持有的原保险许可证继续有效 [1] - 金融监管总局将统筹管理换证工作,确保稳妥有序完成 [1] 许可证信息查询 - 集中换证期间,公众可在金融监管总局官网指定栏目查询保险机构的许可证信息 [2] - 集中换证期过后,保险机构许可证信息将在官网“金融许可证”栏目统一展示 [2] 换证性质说明 - 此次换证仅涉及保险机构持有许可证种类的变化,不涉及许可证持有主体的改变 [2] - 换证不涉及对原有机构编码的调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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