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制菜国标今起征求意见
财经网·2026-02-06 22:05
预制菜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核心内容 - 国家卫健委就《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制菜》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该标准旨在规范预制菜行业 聚焦社会关注的安全和营养问题[1] 标准定义与范围 - 明确预制菜定义:以一种或多种食用农产品及其制品为原料 使用或不使用调味料等辅料 不添加防腐剂 经工业化预加工制成 加热或熟制后方可食用的预包装菜肴产品[1] - 明确排除范围:不包括主食类食品、净菜类食品、即食类食品和中央厨房制作的菜肴[1] 原料与添加剂要求 - 原料要求:应符合相应食品标准和规定 不应使用腐败变质原料 需索证索票并记录来源、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2] - 添加剂要求:生产加工中不得添加防腐剂 仅允许使用GB 2760中规定可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添加剂品种[2] - 添加剂使用原则:非必要不添加 并尽可能减少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品种和使用量[2] 生产过程与营养品质要求 - 营养品质要求:倡导遵循营养均衡原则 避免过度烹饪 采用先进技术保留营养成分 控制油、盐、糖的添加量[2] - 保质期要求:鼓励通过优化工艺和贮藏运输方式尽可能缩短产品保质期 最长不应超过12个月[2] 标签标识与感官安全要求 - 标签标识要求:产品名称中提及的原料或成分应标示其投料量或含量 未提及的应标示配料表前三位的投料量或含量[3] - 食用方法标识:预加工已熟制的产品应标示“需加热或复热后食用” 预加工未熟制或未完全熟制的产品应标示“需熟制后食用”[3] - 感官与安全指标:标准提出了产品的外观、色泽、形态、滋味等感官要求 并明确了铅、沙门氏菌、组胺等安全品质限量规定[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