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2026年汽车消费补贴政策核心调整 - 济宁市公布2026年汽车置换更新及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 旨在激活汽车消费潜力并助力市场持续回暖 政策在补贴核算方式、申请流程、权属要求等方面均有细化调整 为消费者提供更精准的购车优惠与便捷服务 [1] 置换更新补贴政策要点 - 补贴核算方式由2025年的“分档定额补贴”调整为“按新车售价比例核算” 补贴金额向上取整至元 [2] - 补贴范围:2026年内 个人消费者通过售卖方式转让名下旧乘用车 并购买纳入工信部减免购置税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车 可享受一次性补贴 [2] - 补贴计算标准:换购新能源乘用车按新车销售价格的8%补贴 最高1.5万元 换购燃油乘用车按新车销售价格的6%补贴 最高1.3万元 新车销售价格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价税合计数为准 [2] - 旧车产权要求:转让旧车与购置新车的所有人必须为同一人 旧车需在2025年1月8日前登记于申请人名下并持续持有至转让前 转让旧车与购置新车无先后顺序要求 [2] - 申报流程实行“先申领资格、再申报补贴” 补贴资金按月均衡发放 资格券首次发放时间为2月4日10时 此后每月1日10时发放 领完即止 [2] - 资格券领取后需及时下载保存二维码 最晚于2027年1月10日前通过指定小程序完成信息填报与材料上传 [3] - 每位消费者本年度仅可申领一次置换更新或报废更新资格券 不可兼得 补贴审核期间新购车辆须始终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3] 报废更新补贴政策要点 - 报废更新补贴标准由往年定额改为按比例补贴 向上取整至元 [4] - 补贴计算标准:报废旧车后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按新车销售价格的12%补贴 最高2万元 报废燃油车后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按新车销售价格的10%补贴 最高1.5万元 [4] - 报废新能源乘用车后购买燃油乘用车的不予补贴 [4] - 申请条件:需报废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5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 或2019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 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车 [4] - 资格券发放时间与置换补贴一致 首次发放为2月4日10时 此后每月1日10时发放 每人每年仅可选择一种补贴类型 [4] - 报废更新需通过“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或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等指定渠道申报 最晚于2027年1月10日前完成材料上传 [5] - 旧车权属要求:旧车须在2025年1月8日前登记于申请人名下并持续持有至报废前 补贴审核期间新购车辆须始终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5]
比例补贴最高2万元,申报流程再优化
齐鲁晚报·2026-02-06 2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