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等八部门:对境内主体赴境外开展RWA代币化实行严格监管
21世纪经济报道·2026-02-06 23:33
政策核心内容 -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八部门联合发布通知,明确在境内开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业务及相关中介、信息技术服务,均涉嫌非法金融活动,应予以禁止 [1] - 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是指使用加密及分布式账本等技术,将资产所有权、收益权转化为代币或类似权益凭证并进行发行交易的活动 [1] - 境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内主体提供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服务 [1] - 经业务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同意,依托特定金融基础设施开展的相关业务活动除外 [1] 境内主体赴境外开展业务的要求 - 境内主体赴境外开展相关业务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受到监管允许 [1] - 要求一:严格监管赴境外开展相关业务活动,按照“相同业务、相同风险、相同规则”原则进行监管 [2] - 对于境内主体直接或间接赴境外开展外债形式的RWA业务,或以境内权益为基础在境外开展类资产证券化、具有股权性质的RWA业务,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等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严格监管 [2] - 对于以境内权益为基础在境外开展的其他形式RWA业务,由中国证监会会同相关部门监管 [2] - 未经相关部门同意、备案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展上述业务 [2] - 要求二:加强对金融、中介、信息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 [2] - 境内金融机构的境外子公司及分支机构在境外提供RWA相关服务,应纳入境内金融机构的合规风控管理体系,并严格落实客户准入、适当性管理、反洗钱等要求 [2] - 为境内主体赴境外开展相关业务提供服务的中介及信息技术服务机构,需建立健全合规内控制度,强化业务和风险管控,并按要求报批或报备展业情况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