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决议与授权 -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年2月6日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 - 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3][4] 现金管理方案核心内容 - 公司(含三家子公司)获授权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 - 授权使用期限为自前次授权期届满后12个月内,即至2027年1月28日止,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9] -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 [2][10]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80,413,268股,发行价格为9.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4,483,087.84元 [7] - 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2,492,273.36元,该资金已于2023年12月15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7] 现金管理目的与投资品种 - 现金管理目的是在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前提下,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8] - 资金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10] 历史授权与本次追认 - 公司此前于2025年6月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总额度由4.5亿元增加至5.5亿元,授权期至2026年1月28日止 [7] - 本次董事会决议对自前次授权期届满至此次董事会召开日期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进行了追认 [2][14] 相关审批与核查意见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6年2月6日召开会议,一致同意该现金管理议案 [15] - 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经核查,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16][17]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