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中国证监会发布并实施《关于境内资产境外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代币的监管指引》,旨在对以境内资产现金流为支持的境外代币化证券发行活动建立明确的监管框架,以防范投机炒作风险,维护金融秩序与财产安全 [1] 监管定义与范围 - 监管对象为“境内资产境外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代币”,特指以境内资产或相关权利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并利用加密及分布式账本等技术在境外发行代币化权益凭证的活动 [1] 业务开展的前提与合规要求 - 相关业务必须严格遵守跨境投资、外汇管理、网络与数据安全等法律法规及政策,并完成相关监管部门的核准、备案或安全审查程序 [1] - 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1] 业务开展的禁止性情形 - 基础资产或实际控制资产的境内主体存在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规定明确禁止通过资本市场融资情形的,不得开展业务 [1] - 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定,境外发行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的,不得开展业务 [1] - 境内主体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3年内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刑事犯罪的,不得开展业务 [1] - 境内主体因涉嫌犯罪或重大违法违规正在被立案调查且尚无明确结论的,不得开展业务 [1] - 基础资产存在重大权属纠纷,或依法不得转让的,不得开展业务 [1] - 基础资产属于境内资产证券化业务基础资产负面清单规定禁止情形的,不得开展业务 [1] 备案监管流程 - 开展业务前,实际控制基础资产的境内主体必须向证监会备案,报送备案报告、境外全套发行资料等,完整说明备案主体、基础资产及代币发行方案等信息 [2] - 境内备案主体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以及相关中介机构需保证备案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2] - 证监会将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核,材料不完备的将要求补正,材料完备且符合规定的将予以备案并公示信息,不符合规定的将不予备案 [2] - 证监会在审核过程中可视情况征求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及行业监管机构的意见 [2] 持续报告与跨境监管合作 - 境内备案主体在完成备案后,如发生境外发行完毕或重大风险等事项,需及时向证监会报告 [2] - 证监会将加强与境外证券监管机构的跨境监管合作与信息共享,以防范相关业务风险 [2]
证监会:严格监管境内资产境外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代币
中国证券报·2026-02-07 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