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监管力度只紧不松
新浪财经·2026-02-07 05:01

政策核心与立场 -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旨在完善监管以应对虚拟货币及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带来的新风险[1] - 政策延续并重申了境内对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的一贯禁止性立场,明确其属于非法金融活动[2] - 政策强调虚拟货币(包括比特币、以太币及泰达币等稳定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2] 监管范围与具体要求 - 明确禁止在境内开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及相关中介、信息技术服务,此类活动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1][4] - 严格禁止境内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并将持续推进整治工作[1][4] - 要求健全风险监测、中介机构监管、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经营主体登记和广告管理等多方面工作机制,形成央地协同、条块结合的工作格局[1] 跨境业务与稳定币监管 - 鉴于虚拟货币风险易跨境传导,政策明确未经相关部门同意,境内主体及其控制的境外主体不得在境外发行虚拟货币[3] - 特别强调未经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境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以维护货币主权[3] - 境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内主体提供虚拟货币或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服务[2][4] 市场背景与风险现状 - 近期虚拟货币及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投机炒作活动时有发生,风险防控面临新形势新挑战[1] - 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虚拟货币、RWA、“挖矿”等名义进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或转移违法犯罪所得,严重侵害公众财产安全和扰乱金融秩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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