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等八部门发文:虚拟货币属非法,从严监管,整治“挖矿”
搜狐财经·2026-02-07 07:56
市场与监管背景 - 相较于去年10月的历史高点,比特币市值已近腰斩,全球市场共有超59万人遭遇爆仓 [2] - 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于2月6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 [2] 核心监管政策重申与修订 - 重申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2] - 明确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2] - 强调未经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境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 [2] - 境内主体及其控制的境外主体不得在境外发行虚拟货币 [2] 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监管 - 对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业务实行“境内禁止、境外严管” [3] - 中央部门层面由中国证监会牵头监管,地方层面由各省级人民政府统筹负责 [3] - 境内主体赴境外开展外债形式的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业务,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等严格监管 [3] 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整治 - 重申境内对于虚拟货币“挖矿”的禁止性政策 [3] - 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严格管控,各省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整治工作负总责 [3] - 严禁“矿机”生产企业在境内提供“矿机”销售等各类服务 [3] 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 指出去年以来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市场炒作风气抬头,不法分子借机开展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活动 [3] - 强调利用虚拟货币转移违法犯罪所得,侵害社会公众财产安全,扰乱经济金融秩序 [3] - 要求加强跨部门与央地协同,对相关违法犯罪活动保持高压态势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