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等8部门联合发文,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快讯
华夏时报·2026-02-07 08:18
政策核心 - 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明确境内开展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2] - 境外单位和个人被禁止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内主体提供虚拟货币相关服务 [2] 业务定性 - 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RWA)被明确定义为使用加密及分布式账本技术将资产所有权、收益权等转化为代币并进行发行和交易的活动 [2] - 在境内开展RWA活动及相关中介、信息技术服务,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应予以禁止 [2] - 经业务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同意,依托特定金融基础设施开展的相关RWA业务活动除外 [2] - 境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内主体提供RWA相关服务 [2] 市场准入与运营限制 - 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含有“虚拟货币”“虚拟资产”“加密货币”“加密资产”“稳定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RWA”等字样或内容 [3] - 将持续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全面梳理排查并关停存量虚拟货币“挖矿”项目 [3] - 严禁新增“挖矿”项目,严禁“矿机”生产企业在境内提供“矿机”销售等各类服务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