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门联合发文:虚拟货币监管力度只紧不松
经济日报·2026-02-07 10:33

政策监管动态 -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旨在完善监管政策,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及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风险 [1] - 《通知》明确在境内开展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并禁止境内开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 [1] - 《通知》涵盖了风险监测、中介机构监管、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广告管理、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打击违法犯罪及行业自律管理等多方面要求 [1] 虚拟货币监管立场 - 中国监管部门长期对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保持禁止性政策立场,2013年明确比特币为特定虚拟商品,不能作为货币流通 [2] - 2021年政策已明确比特币、以太币及泰达币等稳定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境内相关业务属非法金融活动 [2] - 《通知》延续并重申上述立场,强调境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内主体提供虚拟货币相关服务 [2] 跨境风险与稳定币监管 - 虚拟货币支持点对点交易,风险易跨境传导,国际金融组织和央行普遍持审慎态度 [3] - 《通知》规定,未经相关部门依法同意,境内主体及其控制的境外主体不得在境外发行虚拟货币 [3] - 《通知》强调,未经相关部门依法同意,境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因其变相履行了法定货币部分功能,事关货币主权 [3] 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监管 - 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在相关国家和地区发展较快,各国正通过加强立法等方式强化监管 [4] - 《通知》明确,在境内开展RWA代币化活动及提供相关中介、信息技术服务等,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应予以禁止 [4] - 经业务主管部门依法同意,依托特定金融基础设施开展的相关业务活动除外 [4] - 境外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向境内提供RWA代币化服务,并对境内主体赴境外开展相关业务实行严格监管 [4] 市场乱象与整治方向 - 近期虚拟货币及RWA相关市场炒作风气抬头,不法分子借其名义开展非法集资、传销诈骗或利用虚拟货币转移违法犯罪所得 [5] - 这些活动严重侵害社会公众财产安全,扰乱经济金融正常秩序 [5] - 后续需加强跨部门及央地协同,完善风险监测、防范和处置的监管要求,并对违法犯罪活动保持高压态势,同时加强公众宣传教育 [5] 挖矿活动监管 - 《通知》重申了境内对于虚拟货币“挖矿”的禁止性政策,将严格管控并持续推进整治工作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