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制菜将迎首个国标:生产加工过程不得添加防腐剂 保质期最长不应超12个月
经济日报·2026-02-07 10:40
行业监管框架确立 - 国家卫生健康委就预制菜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旨在从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层面规范行业生产经营 为行业发展划定“硬杠杠” [1] - 标准将明确预制菜的定义及其原料、食品添加剂使用、生产过程、营养品质、包装、标签标识、经营过程和产品指标等多方面要求 [1] 预制菜定义与范围界定 - 征求意见稿将预制菜定义为:以食用农产品及其制品为原料 经工业化预加工制成 需加热或熟制后方可食用的预包装菜肴产品 不添加防腐剂 [1] - 标准清晰划清管理边界 明确主食类食品(如速冻饺子、包子)、净菜类食品、即食类食品等均不属于本标准管理的预制菜范畴 [1] 核心食品安全与添加剂规定 - 标准态度鲜明地规定预制菜生产加工过程中不得添加防腐剂 [1] - 食品添加剂使用需遵循“非必要不添加”原则 并尽可能减少使用品种和使用量 [2] - 食品添加剂不应掩盖食品腐败变质或质量缺陷 不应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使用 [2] 产品保质期规范 - 生产企业应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前提下 综合考虑多重因素合理设定产品保质期 [2] - 标准规定预制菜保质期最长不应超过12个月(自生产之日起计算)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