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污染天气预警与应急响应启动 - 河北省预计自2月8日起大气扩散条件转差 中南部和东部部分城市将出现中度及以上污染过程 污染预计在18日至19日逐步缓解 [1] - 沧州市政府决定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并于2月8日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1] 工业与制造业运营影响 - 工业企业需按照沧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中橙色预警管控要求严格落实减排措施 [4] - 绩效分级为A级和引领性的企业 可自主采取应急减排措施 [6] - 纳入生态环境部民生豁免的企业和项目 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运行的情况下 不限产不停产 少检查 少打扰 鼓励自主减排 [6] 交通运输与物流限制 - 中心城区建成区及县(市)城区内依法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及燃气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除外) [4] - 钢铁、焦化、水泥熟料、预拌混凝土等行业物料和产品公路运输需采用纯电动、燃料电池或国六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 [4] - 其他涉及原料和产品运输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 [4] - 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依法禁止上路 [5] 建筑施工与露天作业管控 - 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依法停止露天作业(参与绩效评级的企业按评级措施执行) [5] - 除应急抢险外 施工工地原则上依法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等作业 [5] - 禁止线性工程铺装路面作业 [5] - 中心城区核心区重点施工工地等单位全部使用国四排放标准及新能源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4] - 其他区域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应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4] 公共活动与生活倡议 - 倡导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 自觉停驶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机动车 [3] - 倡导企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3] - 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可采取弹性教学 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 [2] - 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2]
沧州明日8时启动II级应急响应
新浪财经·2026-02-07 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