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WA代币化监管核心定调 - 监管核心精神概括为“境内严禁、境外严管” [1][3][4] - 境内市场严禁任何形式的RWA代币化发行、交易及相关服务 [1][4] - 对跨境RWA活动实施“相同业务、相同风险、相同规则”的穿透式监管 [1][4] RWA代币化具体监管要求 - 境内主体跨境开展两类业务将受严格监管:外债形式的RWA代币化业务;以境内资产所有权、收益权为基础在境外开展的类资产证券化、具有股权性质的RWA代币化业务 [5] - 境内各类机构不得为任何未经批准的RWA代币化业务及相关金融产品提供服务 [2][5] - 境内金融机构的境外子公司及分支机构在境外提供相关服务须“依法稳慎”并纳入母公司合规风控体系 [2][5] - 境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内主体提供RWA相关服务 [1][2][7] 虚拟货币监管全面升级 - 重申境内所有虚拟货币业务活动(包括稳定币)均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并坚决依法取缔 [8][9] - 首次明确指出“挂钩法定货币的稳定币在流通使用中变相履行了法定货币的部分功能” [9] - 未经相关部门同意,境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 [9] - 未经相关部门同意,境内主体及其控制的境外主体不得在境外发行虚拟货币 [10] 协同化监管与工作机制 - 建立覆盖境内与境外、中央与地方、线上与线下的全链条风险防范与处置机制 [11][13] - 中央层面建立多部门协同机制,地方层面由省级政府统筹形成常态化工作网络 [13] - 证监会同步出台《指引》,明确境内资产境外发行证券代币等情形的合规路径,要求事前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12] - 实施全环节精准治理:资金端禁止金融机构提供服务;信息端严禁互联网企业提供场所与导流;市场端规范企业注册与广告;上游持续打击“挖矿”活动 [13]
央行、证监会等八部门划红线:虚拟货币与RWA代币化迎严管
21世纪经济报道·2026-02-07 1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