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贸港税收政策体系升级 - 海南自贸港围绕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已安排实施“13+4”项税收政策,税制体系初步成形并具有四大特点[3] - 在原有的17项税收政策中,涉及关税的政策有10项,其中7项主要针对企事业单位,3项(离岛免税、消博会进口展品免税、药品医疗器械“零关税”)主要涉及个人消费[3] - 新出台的日用消费品“零关税”政策使自贸港税收优惠政策总数拓展至18项,标志着自贸港构建起多层次免税消费体系[3][4] 日用消费品“零关税”政策核心 - 该政策是针对个人消费的税收优惠,且不再要求有离岛、参展等特定场景前提,实现了从“特定消费”到“日常消费”的突破[3] - 政策目标是降低岛内居民生活成本,提升居民获得感,让国际优质日用品进入岛内居民的日常生活[4][5] - 享惠对象为三类拥有四种证件的海南岛内居民,没有年龄限制[5] - 政策免税额度为每人每年1万元,免税商品聚焦日常所需的日用消费品[5] 离岛免税政策核心 - 离岛免税政策的核心目标是促进和吸引消费回流,支持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5] - 享惠对象是包括岛内居民在内的年满18周岁的离岛或离境旅客[5] - 政策要求离岛或离境作为使用条件[5] - 免税额度为每人每年10万元,免税商品聚焦中高端消费,如高档化妆品、箱包、服装等[5] 两项政策的区别与联系 - 主要区别在于:政策目标(消费回流 vs 降低生活成本)、享惠对象(离岛旅客 vs 岛内居民)、适用条件(需离岛 vs 无限制)、免税额度和商品品类(10万元中高端 vs 1万元日用品)[4][5] - 两项政策联系密切,共同构成吸引消费回流与惠及本地民生的“零关税”政策体系[4] - 2025年11月离岛免税政策优化,允许岛内居民有一次离岛记录后全年不限次数“即购即提”,已向日常消费场景延伸,与日用消费品“零关税”政策的递进逻辑一脉相承[4] 政策影响与意义 - 日用消费品“零关税”政策的落地,为海南积累“零关税商品管理”经验,为未来实现更高水平开放探索路径[6] - 该政策是海南自贸港“零关税”制度体系的又一次升级,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生动体现[6] - 岛内居民可根据需要,灵活叠加使用日用消费品免税、离岛免税、消博会展品免税、药品医疗器械“零关税”这四项相互补充的免税政策[4]
央视新闻关注:日用消费品“零关税”和离岛免税有何区别和联系?权威解读→
搜狐财经·2026-02-07 1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