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使用防腐剂、保质期不应超一年……预制菜将迎首个国标
新浪财经·2026-02-07 21:33

预制菜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核心观点 - 国家卫健委发布《预制菜》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旨在通过制定统一、严格的标准,规范并推动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核心是保障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 [1] 标准制定的目的与框架 - 标准以保障消费者饮食健康、规范产业高质量发展为主要目的,从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两方面对预制菜产品做出规定 [1] - 标准体系强化全链条管理,对原料、生产加工、包装、贮存运输、经营销售各环节的风险提出管控措施 [1] - 标准整合了现行《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10余项通用标准、《动物性水产制品》等10余项产品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等10余项过程规范类标准,以及10余项食品接触材料等标准,提出系统化的安全控制指标 [1] 预制菜的明确定义与范畴 - 标准明确定义预制菜:以一种或多种食用农产品及其制品为原料,使用或不使用调味料等辅料,不添加防腐剂,经工业化预加工制成,配以或不配以调味料包,加热或熟制后方可食用的预包装菜肴产品 [4] - 标准明确排除四类食品:主食类食品、净菜类食品、即食食品和中央厨房制作的菜肴 [2][5] - 排除理由:预制菜应具有菜肴特征、经工业化预加工、需加热后食用、为预包装产品,而被排除的类别已有其他国标管理或属于不同业态(如中央厨房属餐饮环节) [5] 原料与生产过程安全要求 - 原料要求:使用的畜禽、水产、粮食等所有原料均需符合相应食品安全标准,不得使用腐败变质原料,农兽残、污染物等需符合限量要求,并确保来源安全可靠、可追溯 [8] - 生产过程要求:需符合GB 14881、GB 31621、GB 31605等生产经营规范标准 [8] - 场所硬件要求:为防范交叉污染,要求作业区划分明确,例如生鲜水产品预处理车间应有独立宰杀/清理区域,新鲜果蔬预处理应有独立去杂清洗区域 [8] - 管理操作要求:强化关键环节管控,规定原料解冻、投料记录、添加剂管理等要求,明确冷冻产品中心温度不高于-18℃,冷藏产品中心温度为0℃-10℃ [9] 食品添加剂与防腐剂使用规定 - 食品添加剂使用原则:非必要不添加,不应降低食品营养价值或掩盖缺陷,不应用于掺杂掺假,应评估工艺必要性并尽可能减少使用品种和用量 [10] - 具体限制:明确规定预制菜不得使用防腐剂 [2][10] - 允许使用的添加剂范围:严格控制至GB 2760中规定的、可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品种(即无需给出添加限制量的品种) [10] 产品营养品质与保质期要求 - 营养保留与搭配:要求熟制过程避免过度烹饪,鼓励采用先进技术设备最大程度保留营养成分,倡导通过原料合理搭配维持营养特性 [2][11] - 落实“三减”:鼓励企业在加工过程中控制烹调油、食盐、食糖的添加量 [2][11] - 保鲜与风味保持:鼓励采用气调保鲜、冰温保鲜、非热加工、包埋运载等技术减少营养损失,提升口感风味 [11] - 保质期规定:基于对200多家企业、超千款产品的调查分析,统筹公众期待与产业实际,要求预制菜保质期尽量缩短,最长不应超过12个月 [6][7] 产品包装与标签标识规定 - 包装安全与设计:要求根据产品特点合理设计包装,内包装材料需符合国标,需有足够阻隔性能,冷冻产品包装需耐寒,带包装加热的产品内包装需耐热 [12] - 包装完整性:要求产品包装完整,密封包装应严密牢固无渗漏 [12] - 鼓励使用绿色环保新型包装材料 [12] - 标签标识内容:要求详细标示原料投料量或成品含量,让消费者一目了然 [13] - 食用方式标注:必须明确标示食用方式,预加工已熟制的应标“需加热或复热后食用”,预加工未/未完全熟制的应标“需熟制后食用” [3][13] - 包装材料提示:对于不能与产品一起加热的包装材料应明确提示 [13] 对污染物与消费提示的管理 - 污染物管理:标准对预制菜产品中铅、铬、苯并芘及致病微生物等重点风险因素提出管控要求 [2] - 消费提示:为防止因加热不当引发食源性疾病或影响品质,标准要求必须明确标示产品的食用方式 [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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