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多家银行理财公司正密集将旗下理财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从区间型或数值型,调整为挂钩存款利率或债券指数等指数型基准,以应对即将于9月1日施行的《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1] - 此次“换锚”的核心目的是使业绩比较基准能动态反映市场变化,从机制上解决因市场利率波动而频繁被动调整基准的难题,以符合新规关于“保持连贯性、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的要求[1][6] 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概况 - 招银理财将“招睿日开30天滚动持有1号”的业绩比较基准从年化2%—3.7%调整为“30%×中国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70%×中债0—3个月国债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调整于3月10日生效[3] - 兴银理财将“稳添利日盈增利6号日开固收类理财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由年化2%—2.7%变更为“人民银行7天通知存款利率”,调整于2月9日生效,并给予原投资者选择权[3] - 行业普遍采取“能调尽调”原则,计划在9月1日前将符合条件的区间型或数值型基准尽量调整为挂钩指数型基准,例如挂钩7天存款利率并上浮若干基点[3] 调整的驱动因素与行业逻辑 - 直接驱动因素是“信披新规”要求产品管理人应保持业绩比较基准的连贯性,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5] - 此前理财产品多采用区间型基准,其测算依据市场利率、目标久期、债券静态收益率等因素,近年来因市场利率持续下行,理财公司频繁下调基准,这与新规要求存在偏差[5] - 例如,农银理财1月12日因债券类资产静态收益率下行,下调多只产品基准,部分产品的基准下限与上限分别调降50个基点和20个基点[5] - 行业解读认为,监管禁止的是“随意调整”,而因债券市场收益率系统性下行进行的调整属于市场重大变化下的合理操作[6] - 长远来看,转向挂钩指数型基准能从机制上解决频繁调整难题,因其波动与底层资产收益同步,无需管理人频繁手动干预[6] 行业趋势与后续影响 - 行业后续大概率会普遍转向挂钩指数型业绩比较基准,这种方式能保证基准的基本稳定,避免因市场波动频繁调整[3] - 多家理财公司表示将在9月1日前完成全量产品梳理,对符合条件的产品全部调整为挂钩指数型基准[3] - 新发产品也基本会挂钩指数型业绩比较基准,以减少未来的被动调整[3]
“能调尽调”!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大调整
中国证券报·2026-02-07 2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