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药企卖疫苗等生物制品不再按3%简易计税,有何影响?
第一财经·2026-02-08 11:09

政策变更核心内容 - 自2026年1月1日起,大中型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疫苗等生物制品将不再适用简易计税政策,需按一般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 [1][2] - 此前政策允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或经营的生物制品,可选择按销售额的3%征收率简易计税 [2] - 此次变更依据为《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该公告明确了2026年后仍有效的简易计税项目,但未包含生物制品 [1] 政策背景与原因 - 政策初衷是为鼓励关系百姓健康的生物制品行业发展,在发展初期给予税收优惠 [3] - 随着生物制药行业蓬勃发展,简易计税的鼓励效应下降,且与下游适用一般计税的制药企业存在重复征税或减税效果不佳的问题 [3] - 部分企业存在滥用简易计税政策的情况,税务部门近年强化了征管 [4] 对行业及公司的影响分析 - 对产业链条完善、进项抵扣充分的头部企业,税负可能降低或保持平衡 [5] - 对进项税额不足、议价能力弱的部分生物制药企业,实际税负可能上升,原因包括研发投入大、部分原材料难以取得进项发票等 [1][5] - 企业税负变化取决于具体情况及在产业链中的地位,需迅速梳理供应商和客户情况,通过价格机制调整适应政策变化 [5] 企业的应对建议 - 生物制品生产和经营企业应立即开展税负影响测算,梳理进项税额抵扣链条 [5] - 企业需优化供应商选择和采购管理,确保取得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 - 建议在产品定价、合同签订时充分考虑税负变化因素,并与下游客户做好沟通协调 [5] 例外与保留政策 - 抗癌药、罕见病药等特定生物制品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仍保留按3%征收率简易计税的优惠政策 [6] - 保留政策依据为四份关于抗癌药品和罕见病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与公告 [6]

大药企卖疫苗等生物制品不再按3%简易计税,有何影响?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