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拟将持有的大数据公司58.33%股权转让给长虹控股集团

公司资产处置 - 公司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将持有的大数据公司58.33%股权转让给长虹控股集团 [1] -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评估值为基础确定为人民币约3312万元(不含税) [1] - 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大数据公司股权 [1] 交易背景与目的 - 交易旨在聚焦主业,优化资产配置,加快处置低效股权、盘活闲置资产 [1] 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 以2025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大数据公司全部股东权益评估值为人民币约5678万元 [1] - 评估增值3326.46元,增值率为0.0059%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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