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牌仪式与荣誉授予 - 内蒙古于2月8日举办授牌仪式,为荣获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23个地区和单位颁发牌匾 [1] - 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内蒙古财经大学和赤峰市红山区等示范区示范单位在仪式上作交流发言 [1] 示范区概况与举措 - 锡林郭勒盟、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等13个地区获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1] - 示范区以全域推进创建工作为抓手,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上形成一系列品牌化举措并取得显著成效 [1] 示范单位概况与举措 - 呼和浩特博物院、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阿音奈养老园区等10个单位获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1] - 示范单位立足行业实际,积极探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创新举措与实践路径,推动党的民族政策在基层落实,在引导各族群众方面作出积极贡献 [1] 示范区代表表态与未来计划 - 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表示将珍惜荣誉,坚持以发展促团结,以团结保发展,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 [3] - 乌海市海南区表示将把荣誉转化为动力,持续开展宣传教育,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8+N进”,积极打造互嵌式社区、共融式校园、协作式企业等示范载体 [3] 示范单位代表表态与未来计划 - 呼和浩特博物院表示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融入文博事业方方面面,持续讲好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故事 [3] - 乌兰察布市妇女联合会表示将以此为新起点,坚持紧扣主线,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妇女儿童工作全过程,精心打造巾帼大宣讲活动品牌 [3] 后续工作方向 - 内蒙古将充分发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引领作用,讲好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故事,引领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各族干部群众持续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4]
内蒙古向23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颁发牌匾
新浪财经·2026-02-08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