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息+长贷+减负!我省出台专项金融支持措施→
新浪财经·2026-02-08 22:24

政策核心内容 - 为推动农业现代化并激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活力,一系列专项金融支持措施通过“扩面、优惠、延期、减负”的组合拳正式出台 [1] 扩大贷款对象 - 将连续从事农作物种植、畜禽水产养殖、农产品加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2年以上的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纳入支持范围 [2] 优惠贷款利率 - 个人客户贷款利率不高于3.5% [2] - 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利率不高于4% [2] 延长贷款期限 - 个人类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专业合作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3] - 对经营正常、信用良好的主体可办理无还本续贷,续贷后个人贷款累计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 [3] - 专业合作社1年及以下贷款续贷次数不受限制,1年至3年贷款续贷须符合相关规定且期限不超过原定贷款期限 [3] 优化贷款担保组合 - 对100万元以下的个人贷款,优先以无抵押纯信用方式进行支持 [4] - 200万元以下的专业合作社贷款,可由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成员提供担保 [4] - 300万元以下的专业合作社贷款,可由省农担公司提供担保 [4] 保费补贴与财政贴息 - 省农担公司重点支持贷款需求10万至300万元(均含)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5] - 担保费率最高不超过0.8%,其中用于土地流转和农机购置(农机经销除外)的担保费率不高于0.5% [5] - 对按时还本付息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给予不超过实际担保费50%的补助 [5] - 对按时还本付息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财政贴息政策给予主体不低于1%的贴息支持 [5] - 推行线上申请、线下审核,同步尽调、同步审批机制以简化流程并提高效率 [5] 强化信贷资源保障 - 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优于其他业务先行安排调查、审查和审批 [6] - 优先安排信贷资金和规模,由农业银行承担与贷款相关的抵押登记费、评估费、监管费、公证费等费用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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