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速孕”碰瓷“顺丰速运”?法院判了

案件核心判决与定性 -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判决认定“顺丰速运”为驰名商标,被告店小二公司销售的“顺丰速孕”车贴构成商标侵权[1] - 法院认定侵权车贴以谐音方式弱化了驰名商标的显著特征,并贬损了其长期积累的专业、高效、正规的市场声誉[7] - 法院最终判令被告赔偿顺丰公司经济损失及其他费用共计20万元,并需在媒体刊登声明消除不良影响[7] 侵权产品与市场情况 - 侵权产品“顺丰速孕”车贴在某电商平台销售,其设计高度复刻“顺丰速运”商标,仅将核心汉字“运”替换为“孕”[1] - 此前电商平台上有多位卖家出售该贴纸,售价在5至20元人民币不等,销量好的商家近期销量达数百单[8] - 截至新闻发布时,在多个电商平台上已检索不到“顺丰速孕”贴纸[11] 涉事方主张与公众反应 - 被告店小二公司辩称“速孕”字样是网络流行语的幽默表达,消费者出于审美或趣味购买,不应定性为侵权[4] - 顺丰公司相关人士表示,提倡积极向上的车贴文化导向,对于网络非授权销售品牌标识相关物料会依法维权[11] - 有网友认为该贴纸用谐音梗恶搞“怀孕”是一种低俗趣味,会让人感到不适,并表示支持顺丰维权[9] 法院判决的延伸依据 - “顺丰速运”商标早在2010年就被认定为驰名商标[5] - 法院指出,该车贴将“怀孕”与物流品牌嫁接,漠视女性生育体验,在公共空间制造低俗氛围,违背公序良俗[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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