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境内一律严格禁止
新浪财经·2026-02-09 01:26

监管政策核心内容 - 中国人民银行等8部门联合发文,明确在境内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禁止境内开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1] - 政策强调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2] - 政策明确禁止兑换业务、信息中介、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等涉及虚拟货币的业务活动[2] - 政策规定未经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境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3] - 政策规定在境内开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以及提供有关中介、信息技术服务等,应予以禁止[6] - 政策对境内主体赴境外开展相关业务实行严格监管,相关业务需经相关部门同意、备案[6] - 政策明确未经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境内主体及其控制的境外主体不得在境外发行虚拟货币[8] - 中国证监会配套发布监管指引,明确以境内资产为基础在境外开展类资产证券化代币业务,控制基础资产的境内企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备案[9] 虚拟货币市场状况 - 虚拟货币市场行情波动剧烈,比特币在2025年10月创出每枚超12万美元价格高点后,于2026年2月跌破每枚7万美元[2] - 部分“空气币”单日波动幅度超20%,期间引发多次大规模杠杆交易爆仓,数百亿美元在一夜间“灰飞烟灭”[2] - 近年来稳定币成为全球市场关注重点,但一些稳定币出现暴跌、脱钩,显示其并不“稳定”[2] 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定义与现状 - 政策首次对RWA代币化给出明确定义: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本或类似技术,将资产的所有权、收益权等转化为代币或具有代币特性的其他权益、债券凭证,并进行发行和交易的活动[5] - 目前境内没有一家公司能完成RWA交易,大部分机构是打着“RWA”旗号进行炒作或从事诈骗活动[5] - 境内缺乏对RWA进行资产合法合规登记确权的机构,也没有可供资产“上链”交易的金融基础设施,交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无从保障[5] - 当前很多号称“RWA”的投资,实质是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或想绕过监管进行资产证券化[6] 监管执行与部门分工 - 政策提出要形成“中央统筹、属地实施、共同负责的长效工作机制”[7] - 市场监管部门将严管含有“虚拟货币”“稳定币”“RWA”等字样或内容的违规注册和违法广告[8] -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将持续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8] - 网信、电信、公安部门将及时依法关闭和处置开展虚拟货币、RWA代币化相关业务活动的网站、移动应用程序及公众账号[8] - 多部门将出手严打虚拟货币、RWA代币化相关诈骗、洗钱、传销、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8] 监管背景与高层观点 - 自2017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已先后发布多项防范和处置境内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政策文件[2] - “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全面加强金融监管”,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纳入监管[6] -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表示,稳定币整体还处在发展早期,现阶段无法有效满足客户身份识别、反洗钱等方面的基本要求,放大了全球金融监管漏洞[4] -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会同执法部门继续打击境内虚拟货币的经营和炒作,同时密切跟踪、动态评估境外稳定币的发展[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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