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平台诊所虚假问诊变相销售禁售药,检察监督推动规范经营
南方都市报·2026-02-09 11:30

核心观点 - 电商平台部分诊所通过虚假问诊形式变相销售网络禁售药品,存在药品滥用风险,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1] - 检察机关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发现线索,并通过公开听证、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行政机关形成监管合力,促进互联网药品经营规范化 [1][3][4] 监管行动与执法过程 - 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构建“网络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查实诊所变相销售网络禁售药品的违法行为,并于2024年10月12日立案 [1] - 经线上模拟下单及线下走访查明,用户在平台“便民找药”版块可找到提供“秋水仙碱”“华法林钠片”等《药品网络销售禁止清单》所列药品的诊所,诊所仅通过客服自动问答、核销付款码后即邮寄药品,未进行实际诊疗 [2] - 2024年10月28日,检察院向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履行监管职责 [3] - 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专家及相关部门代表一致认为诊所行为实质为药品销售而非诊疗,应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管 [3] - 听证会后,市场监督与卫生健康部门对涉案诊所开展联合检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现场制发《行政告诫书》要求整改,并开展专项整治,累计检查医疗机构及药品网络销售企业161家,抽查药品208种,约谈企业12家,查处药品案件21件,推动平台进行40批次药品抽检 [3] 行业治理与长效机制 - 相关行政机关签订《关于加强网络禁止销售药品监管行政执法协作备忘录》,明确查处职责 [4] - 检察机关约谈电商平台,督促其加强入驻商家资质审核与行为监管,增加交易风险提示 [4] - 检察机关通过大数据模型应用、机制建设、平台治理等多方面推动网络禁售药品监管长效治理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