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发布与定位 - 国家网信办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金融信息服务数据分类分级指南(征求意见稿)》,规定了金融信息服务数据的分类分级规则,适用于境内从事该服务的提供者[1] - 该《指南》首次在金融信息服务领域建立了一个“可被监管采信、可被机构执行、可与国家数据安全体系直接对齐”的“数据治理锚点”,推动要求从“原则性”走向“可执行规则”[1] - 在国家层面,《指南》是《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在金融信息服务场景中的具体化与操作化[1] 行业意义与价值 - 《指南》通过统一分类方法与分级逻辑,为金融机构及金融信息服务商提供了全国层面的统一方法论基础,有助于在合规前提下促进数据要素安全流通与价值释放[2] - 《指南》提供了一套具体、可执行的数据分类分级操作框架,明确了分类规则、分级规则和操作流程,并通过“3个一级类、9个二级类、66个三级类”的分层目录及“参考最低级别”标识,建立起层次清晰、逻辑严密的分级体系[2] - 这一体系有助于减少机构之间对数据级别判定标准的理解差异,降低因标准模糊带来的执行成本,并为差异化安全保护措施落地提供基础,体现出金融数据治理由原则性规定向精细化管理的跃升[2] 解决的行业痛点 - 标准碎片化问题突出,此前不同机构、不同监管口径下数据定义与分级标准不一,导致跨机构协同和监管检查成本高、效率低[3] - 重要数据识别难,缺乏清晰判定维度,机构对重要数据边界把握不清,易出现漏报、错报并带来合规风险[3] - 全链条责任不清,数据安全责任未嵌入业务全流程,存在“重技术、轻管理,重前端、轻后段”现象[3] - 动态适配不足,面对AI应用、跨境服务等创新业务,数据属性和风险等级变化快,原有静态分级体系难以及时响应[3] - 《指南》通过“标准化的分类体系”摸清数据底数,通过“清晰的分级规则”识别核心风险,通过“动态的更新机制”适应复杂变化,通过“规范的报送要求”打通监管闭环,系统性破解了金融数据治理中“看不清、管不住、报不准、跟不上”的深层困境[3] 落实机制与建议 - 金融机构落实数据分级定期复核与动态更新,应从制度组织、技术流程与执行考核三方面搭建机制[4] - 建议建立“定期+触发式”双轨更新制度,由合规牵头设立跨部门工作组,明确复核频次与更新触发条件[4] - 建议搭建数据分级管理平台,对数据全生命周期实施标签化管理,并与风控系统打通,形成风险联动的分级重评闭环[4] - 建议建立分级变更审批流程,将更新工作纳入部门KPI,并通过内外部审计强化执行约束[4] - 动态更新机制需嵌入业务创新流程,形成“业务创新—数据分级联动”机制,例如将数据分级评估作为新产品、新模型、新合作上线前的必要环节[4] - 机构可建立定期的(如每年一次)数据分级审核流程,对已定级的数据进行定期评估和回顾[5] - 为应对快速创新变化的金融业务,机构可建立触发调整机制,当发生业务调整、监管标准更新、数据源变化等情景时,及时对数据级别进行更新调整[5] - 机构可以从数据产生或变化的源头切入,即在新产品新业务管理流程、信息系统新建或变更管理流程中,嵌入数据分级定级流程,以增强数据分级的可落地性[5]
金融数据分类分级征求意见:统一口径补齐治理短板
中国经营报·2026-02-09 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