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为湖南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主营业务是专注于紫外光(UV)固化涂料和PUR热熔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涵盖塑胶、地板、木器、金属、纸张、陶瓷等基材的表面UV涂料 [1] -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皞丹直接持有公司1699.43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7.01%,通过湘恒企管间接控制公司351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5.79%,合计控制公司82.81%的表决权,并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3] 北交所问询及公司回复要点 - 北交所第二轮问询关注财务内控规范性及整改有效性,要求逐笔说明关联方资金拆借的形成背景、资金用途,以及部分拆借款项未计提利息的合理性 [1][4] - 问询同时要求说明实际控制人李皞丹在临近时间内与公司同时存在资金拆入和拆出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相关内控运行是否有效 [4] 关联方资金拆借具体情况 - 2019年10月资金拆入:因子公司恒旺新材厂房建设及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向李皞丹、戚立红和戚爱群拆入资金用于临时周转,拆入金额分别为126.00万元、96.25万元、40.00万元,相应拆入资金已于2022年至2023年陆续归还 [6] - 2021年7月资金拆入: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流动资金,实际控制人李皞丹以公司经营名义,通过湖南银行(原华融湘江银行)“税联e贷”产品获取一笔300万元借款,随后将该款项转借给公司使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公司已于2022年6月偿还该笔借款本金和相应利息,拆借利息按照银行贷款利息等额计付 [6][7] - 2019年分红导致的资金占用:2019年5月公司股东会通过分红决议,但因资金紧张未及时实施,同年12月公司资金好转后发放2018年度分红,由于财务人员申报失误导致未足额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股东一致同意修改决议减少分红金额,但因李皞丹此前向公司提供的资金未收回且规范意识不足,股东未退还多发放的分红款也未及时结算对冲,构成了资金占用,其中李皞丹占用249.00万元,柳琨占用42.00万元,戴尚衡占用9.00万元,该款项已于2022年10月结清 [7] 关于利息计提与同时拆借的解释 - 除李皞丹通过“税联e贷”转借的300万元借款按银行利息计息外,其余关联方资金拆借均未计提利息,主要原因是资金拆入与拆出同时存在且金额及拆借期间大致相当,因此未向资金拆出方支付利息也未向资金拆入方收取利息 [8] - 实际控制人李皞丹在临近时间内与公司同时存在拆入和拆出,主要是由于公司当时规范意识不足,财务核算没有及时进行结算对冲所导致 [8] 公司对资金占用问题的说明与整改 - 公司表示,报告期内存在的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形发生于报告期前,主要系当时相关方规范意识不足,公司与关联方基于临时资金需求互有拆借所致,不属于主观故意或恶意行为 [8] - 相关资金占用情形已随公司合规意识的不断加强而于2022年10月整改完毕 [8]
恒兴股份IPO内控运行有效性被问询,实控人李皞丹等关联方存大额资金拆解
搜狐财经·2026-02-09 1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