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财险江西省分公司被罚 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等

行政处罚事件概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1] - 处罚决定日期为2024年2月6日[1] 受罚主体与处罚机关 - 受罚主体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刘共智、黄英[1][2]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1][2]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公司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1][2] - 公司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1][2] 行政处罚具体内容 - 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处以罚款60万元人民币[1][2] - 对相关责任人刘共智、黄英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共计6万元人民币[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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